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實在太離譜!中山分局警備隊前天凌晨攔車盤查,聞到車內黃姓女子身上有濃濃的K味,居來找女警將女子帶到超商廁所內搜身,甚至要黃女褪去內褲,結果什麼都沒搜到,讓黃女深覺受辱痛哭失聲。中山分局昨坦承執法過當,將3名員警記過嚴懲。
25歲黃女,前天凌晨3時許,與男姓友人從旅館離開,駕車行經新生北路、民生東路口時,被警備隊戴姓巡佐及陳姓員警攔車盤查,員警檢查兩人證件,聞到黃女身上有K味,便通報另名陳姓女警到場支援、搜身。
黃女昨向媒體投訴說,當時她以為女警只是隔著衣服搜身,加上她擔心不曉得會在現場耗多久,才會同意。而女警到場後表示要到廁所搜,還讓她誤以為警察很好心,有顧及到她的感受,不在大馬路上讓她丟臉。
不料,進去超商廁所之後,女警竟要求她脫光接受檢查,甚至要求連內褲也褪去。黃女說,她聽了嚇了一大跳,曾質問「有這個必要嗎?」但最後只得勉強配合,女警還要她跳兩下,看有沒有將毒品藏在私處,過程有如準備入監服刑的受刑人,「一點人權都沒有!」
黃女事後回到車上,忍不住放聲痛哭。不久後,男姓友人看到戴、陳2員的巡邏警車又開回現場,便將員警攔下,抗議剛剛搜身方式實在太超過,女警雖在電話中向黃女解釋,但不被黃女接受。
中山分局表示,攔檢時黃女十分配合,女警原要她回隊上受檢,但黃女主動提議可到對面超商,女警的確曾翻看黃女內衣襯墊,請她背對褪下內褲,但承認員警執勤確實過當,違反比例原則。
分局指出,執勤過程中,員警不但未依規定全程錄音錄影,也沒有在警察所在地處所搜查,且不能確認對方持有毒品下,就要求脫衣檢查,又未簽署臨檢同意書,都明顯有違失,因此先對3名員警記過處分,再調查有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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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來源:Yahoo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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