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林先生一家,今年5月帶小孩逛大賣場,一歲半小女兒在電扶梯上突然掙脫爸媽拉她的手往前跑,結果跌倒,右手小指被電扶梯縫隙夾斷,當場痛哭,林先生控訴,賣場電梯沒有緊急停止按鈕,當時也找不到工作人員,女兒手指斷了,要求賣場賠償200萬,但賣場認為,電扶梯旁邊有警語,父母有責任看好小孩,不願意賠這麼多,林先生告上法院,雙方打官司。
抱起一歲半女兒,看著她的右手小指,最前端因為粉碎性骨折截斷,現在不但碰觸到就會痛,功能受損還得復健,做爸媽的看了好心疼,傷勢這麼嚴重,全是因為被賣場電扶梯夾傷。
家長林先生:「在扶梯放開我的手衝過去,那我們轉頭去他抓下來的時候,因為電扶梯是向下,就已經撲下去,我們趕快抓起來,就已經夾到了。」
發生意外的地點,就是這座電扶梯,出口縫隙,看起來其實相省小,林先生說,今年五月帶著老婆小孩到賣場購物,離開時,小女兒在電扶梯上,突然掙脫爸媽的手往前跑,不小心摔倒,右手小指頭被扶梯捲入,未端指節夾斷。
家長林先生:「我們主要求償都是針對義指的部份,那我們也沒有讓他賠很久,我們就是跟他講說,到她長大到大學這樣子。」
林先生痛批,是賣場電扶梯,沒有防夾裝置,向業者求償醫療和教育費用200萬,但賣場表示,意外發生原因,是家長自己疏忽,並非賣場扶梯故障,願意賠償醫藥費1萬5,但沒辦法接受家屬賠償200萬的條件。
家長林先生:「畢竟我們沒有抓住他,這是我們該負的責任,可是現場這樣的狀態下,賣場說他們沒有責任,我們不能接受。」
賣場公關胡志光:「我們的步道梯都是安全的,我們的標示也都是沒有問題的,那因為畢竟小女童,是獨自走向逆向的步道梯。」
賣場表示,電扶梯旁都有加註警語,提醒注意安全,電扶梯也都有定期維修保養,家長疏忽,卻要求業者得負擔到大學的教育費用,他們無法接受,目前家屬已經提告,將交由司法調查。


轉貼來源:Yahoo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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