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和老去意味著什麼?是不是人在失去了一些青春之後才終於明白性格是不會徹底改變的,惟有時間與際遇會改變我們生活在世間的方式和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譬如說,我以前總覺得不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為什麼還要做朋友啊?尤其是陰魂不散,老是像投胎不成的冤鬼般纏住你,不肯接受現實的舊情人。那些在一起時對你不好的,也沒有跟他做朋友的必要,你只想他永遠不要過得比你好。
然而,許多年後,我漸漸明白,有些舊情人不能做朋友,另一些卻可以。有些舊情人,可以做情人,不適合做朋友;另一些舊情人,不適合做情人,卻可以做朋友。
大部分人都無法跟舊情人做朋友,只是因為能做朋友的舊情人太稀有了,更別說做好朋友。
兩個人分手的當兒,是不可能做好朋友的。「我們以後還是朋友」這些陳腔濫調,只是讓自己和對方覺得好過些,當真的話,只會換來失望。然而,傷痛過後,有緣再見,餘音未盡,你會發現,你跟這個人說不定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也許,你們前世已經做夠了一對幸福的戀人,早就把今生再廝守的緣分透支;留給這一世的緣分,不多不少,僅僅夠你們做一對曾經相愛的好朋友。
戀愛往往使一個大人變回小孩子;每一次的分手,卻逼著我們學習做一個大人。有一天,當我們能夠跟曾經深愛的舊情人成為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也許,我們已經是個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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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嫻愛情的滋味」專題轉載自皇冠文化《謝謝你離開我》一書。)


轉貼來源:UD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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